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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公司商标申请的详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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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公司商标申请的详细流程

作者:晋中泰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5-07 08:22:14

网友:小编,有人要买我的商标,我该怎么办?小编:别着急,请听我慢慢道来。在进行商标买卖之前,你要先清楚,这里头的注意事项,千万不要一时糊涂,盲目的将自己的商标给卖出去。什么是商标转让?商标买卖又叫做商标转让。

商标转让可以分为两种:

1.注册商标转让,即已经拿到了晋中商标注册证书。2.申请中的商标转让,这样的商标,虽然还没拿到证书,但也是可以转让,不过风险较大,如果这个商标没有注册成功,那么这个转让就无法完成。

商标转让的具体流程:1)填写《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申请书采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的书写格式,需要写明转让商标的号码、名称,转让人的名称、地址,受让人的名称、地址、及营业执照号,并另盖双方印章。2)附送有关书件。在提交转让申请书时,应同时交送原注册证,转让申请商标合同的副本及其它文件;3)交纳转让申请费和转让注册费。转让注册商标的申请,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后,报送商标局审定,核准后刊登于《商标公告》,并将原《商标注册证》加注发给受让人,转让便可完成。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中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向商标局提交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转让注册商标申请手续由受让人办理。商标局核准转让注册商标申请后,发给受让人相应证明,并予以公告。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未一并转让的,由商标局通知其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视为放弃转让该注册商标的申请,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对可能产生误认、混淆或者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注册商标申请,商标局不予核准,会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在这块寸土寸金的地方,注册公司的实际经营地址就成为了一个大麻烦。合适的写字楼、办公楼租金都很贵,因此地址挂靠就成为了一些电商贸易或小成本公司、分公司的选择。那么在注册公司地址挂靠的流程是怎样的呢?

1、选择靠谱的代理公司企业在选择地址挂靠时都会选择挂靠在代理公司的集群办公地址或者挂靠前海商务秘书公司,如何选择一个好的代理公司就成了重中之重。一般来说,成立5年以上,公司人数超过100的公司应该都是比较靠谱的公司,毕竟长久的优秀口碑才能支撑代理公司的延续。

2、提供法人及股东身份证明需要向代理公司提供公司的法人,股东的身份证及2张1寸的彩照。

3、填写商务秘书地址挂靠申请表由公司的法人或是公司的股东填写。

4、提交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公司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由公司的股东向代理公司提交。

5、签订办公住所托管的使用协议书代理公司提供地址,并由公司的负责人签订公司住所托管的使用协议书。

6、地址挂靠完成按照地址托管的协议书的要求完结合同事项即可正式使用地址挂靠,之后涉及的公司年检、地址核验等公司信函电话等都能由代理公司代为接收。

总结起来选择地址挂靠用来工商登记注册,不需要房屋租赁合同,不仅可以为创业者减少很多麻烦,还可以享受一定的优惠政策,为企业节省一大笔费用。

商标查询是指晋中商标注册申请人亲自或委托商标代理人查询有关商标登记注册情况,以了解自己准备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否与他人已经注册或正在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的程序。商标注册是商标使用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前提和条件,只有经核准注册的商标,才受法律保护。

商标注册原则是确定商标专用权的基本准则,不同的注册原则的选择,是各国立法者在这一个问题中对法律的确定性和法律的公正性二者关系进行权衡的结果。商标注册查询办理商标查询的意义是:查询是否在相同或近似商品上存在已注册或已申请的相同或相近似商标注册,增加商标注册成功的机率;存在相同或近似的在先注册商标,可以对准备注册的商标进行修改或调整,或者放弃提交申请。

及时进行商标查询可以了解商标注册申请进展情况,做到商标注册与商标使用心中有数。商标注册申请方式是: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申请商标注册的主要特点是:便于消费者认牌购物;商标注册人拥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通过商标注册可以创立品牌抢先占领市场;商标是一种无形资产可对其价值进行评估;商标可以通过转让许可给他人使用或质押来转换实现其价值;商标还是办理质检、卫检、条码等的必备条件以及地方各级工商局通过对商标的管理来监督商品和服务的质量。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是多久?商标有效期为10年,到期后可进行续展,如不进行续展则视为放弃该商标使用权,同时失去商标法对其的保护。商标注册申请注意事项:勿轻信保证成功的承诺;勿轻信加急办理的承诺;警惕多次收取费用;谨慎对待代理机构的分期付款;勿信商标公告收费;勿信保证拿到受理通知书。

什么是商标“在先申请原则”?申请商标在先原则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商标局受理最先提出晋中商标注册申请,对在后的商标申请予以驳回。

我国商标申请和注册以申请在先为原则,使用在先为补充。《商标法》第29条规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社情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由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的申请,不予公告。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对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视的商标在同一天申请注册的,由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如果申请人同时开始使用或者均未使用该商标,则由各申请人进行协商,协商一致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将书面协议报送商标局,超过规定期限内达不成协议的,在商标局的主持下,由各自申请人抽签决定,或者由商标局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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