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732605906

昔阳公司商标续展需准备哪些材料?

联系我们

  • 晋中泰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王经理
  •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昔阳公司商标续展需准备哪些材料?

昔阳公司商标续展需准备哪些材料?

作者:晋中泰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2-21 08:53:41

影响晋中商标注册评估价值的主要因素:

一.商标产品历史收益状况;

二.商标产品未来收益能力;

三.商标状况:商标状况必须详细了解它的影响力、所处市场的状况、竞争状况、过去的表现、未来计划及风险程度等。

具体讲,分析以下七个影响因素:

1.领导力。即影响行业市场的能力。如某一商标为其所处市场的龙头产品的商标,其价值就比其他普通价值要高。

2.生存力。即商标的稳定性。那些历史悠久、消费者信任度高的商标的价值要高。

3.市场力。指商标的市场经济状况。食品、饮料的商标比高科技产业的商标取值要高。

4.辐射力。指商标超过地理文化边界的能力。符合国际惯例和口味的商标比某一区域和地区性商标的价值要大。

5.趋势力。指商标对行业发展方向的导向及影响力。商标的长期发展趋势能够很好地反映其与消费者的联系和同步性。

6.支持力。指能够获得投资及重点支持的商标其价值要大一些。

7.保护力。指商标拥有者的合法权利,即为注册商标的保护能力。商标受法律保护的深度及广度在评估商标时很重要。评估商标中,要对企业定性、定量资料充分加以整理、分析、测算,对企业进行综合考察。

四.商标注册的体系建立完善程度。

五.商标权从长远意义角度考虑是企业不败的核心竞争力。

3月13日,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在山东省泰安市举办商标行政保护专题研讨会。来自北京、上海、山东、浙江、江苏、广东、甘肃、青海等省商标处的人员共30余人参会。与会代表围绕如何进一步加强商标行政保护展开交流与讨论。

加强商标专用权保护、打击侵权假冒行为是国家工商总局履行市场监管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前不久举办的全国两会新闻发布会上,张茅局长谈到,赞成一些企业家提出的“像打击酒驾行为一样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行为”。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蓬勃发展的形势下,加强商标保护就是保护创新成果。

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是保护商标专用权的主要力量,2016年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处各类商标侵权假冒案件2.82万件。张茅局长在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工作会议上对2017年的晋中商标注册和保护工作作出重点部署。此次会议的召开,是商标局为贯彻落实张茅局长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

据了解,2016年,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已取得明显成效。2017年,商标改革工作的重点将转向大力加强商标保护,深入推进商标监管执法改革,切实提升监管效能,为市场主体有效利用商标品牌获取竞争优势创造公平的市场环境。

在座谈会上,与会代表围绕网络商标侵权假冒行为查处,跨部门、跨地域执法协作,商标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以及开展统一市场监管框架下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等商标行政保护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展开研讨并提出了兼具科学性和可执行性的建议。

最近有人问我晋中商标注册前后有什么区别?我惊呆了。车上没有牌照有什么区别?孩子没有户口有什么区别?没有房地产许可证和结婚证、生育证有什么区别?这是一个很大的区别,一个很大的区别,一个很大的区别。我会讲三次重要的事情,稍后再看细节。

商标法第三条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在未注册商标的保护方面,商标法体现了两个特点商标法保护的未注册商标有两种,即未注册驰名商标和具有一定影响的未注册商标。两个未注册的商标有不同的权利。对未注册的驰名商标授予专用权,对未注册的商标授予优先权。《商标法》第十三条款规定:“为同一同类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可能造成混淆的,不予注册,不得使用。”

商标法第31条规定:“商标注册申请不得损害他人原有的权利,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注册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的,商标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作出撤销注册商标的裁定。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期限的限制。”《商标法》没有对普通未注册商标的保护作出明确规定,因此一直处于无权利保护的状态,因他人同一商标或者类似商标的核准注册,随时可能被禁止使用。因此,为了保证普通商标的使用,对其进行注册。注册商标的所有人享有商标专用权。使用注册商标被他人假冒,构成商标侵权的,商标权人可以要求非法使用人承担法律责任。未注册商标使用人使用未注册商标是事实,不是权利。

申请认定著名商标的条件,著名商标,是指具有较高市场声誉和商业价值,为相关公众所熟知,并依法被认定的注册商标。那么申请认定著名商标的条件有哪些?

1、申请人必须是申请认定商标的所有人,是在当省区域内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2、该商标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连续使用满三年并继续有效,且无权属争议;

3、该商标为相关公众所熟知,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4、该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近三年来的年销量、营业收入、净利润和税收等主要经济指标在本省同行业中领先;

5、申请人拥有良好的信誉,具备完善的商标管理机构和商标管理制度,近三年无违法行为;

6、该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为出口商品的,其商标应当在相关国家或地区注册,并有广泛的销售区域。


 

版权所有:晋中泰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QQ/微信:1766534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