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都怎样判定近似商标的呢?
我们通常在帮助注册商标的客户服务时,提到最多的就是先查询近似商标,要知道如果在同类别或就近似类别有近似商标的,商标注册成功率就会随之下降。那么我们一般都怎样判定近似商标的呢?晋中商标注册今天就开课和大家聊聊。
商标近似指的是注册申请文字商标、图形商标和立体三维商标时,与他人在先注册的商标在一定程度上近似,比如说商标文字字形、读音、含义、颜色构成、组合方式等等。要知道注册商标是区分其他同行或者竞争对手的显著标识,如果与他人近似或者相同则发挥不了商标的作用,注册商标时发现近似商标的话商标评审委员则会审核不通过,进行商标驳回。
判定商标与商标之间的近似原则,就是这两个商标如果使用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容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是否会产生误认。
因为商标分为文字商标、图形商标、组合商标和立体三维商标等等,本文仅针对较为常用申请注册的商标近似情况为大家阐述。
1、文字商标审查时,以下近似情况容易误导消费者对商品或服务来源产生混淆的都会被判定为近似商标。
(1)中文商标的汉字构成相同,但是字体或设计、注音、排列顺序不同的;
(2)商标由相同外文、字母或数字构成,仅字体或设计不同;
(3)商标由两个外文单词构成,仅单词顺序不同,含义无明显区别;
(4)中文商标由三个或者三个以上汉字构成,外文商标由四个或者四个以上字母构成,仅个别汉字或字母不同,整体没有含义或者含义没有明显区别的;
(5)商标文字字形近似、读音相同、整体外观近似的;
(6)商标文字由字、词重叠而成;
(7)外文商标仅在形式上发生单复数、动名词、缩写、添加冠词、比较级或最高级、词性等变化,但表述的含义基本相同;
(8)商标是在他人在先商标中加上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型号、某些表示商品生产、销售或使用场所的文字、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文字等情况的;
(9)商标是在他人在先商标中加上起修饰作用的形容词或者副词以及其他在商标中显著性较弱的文字,所表述的含义基本相同;
(10)两商标或其中之一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相对独立的部分构成,其中显著部分近似的;
(11)商标完整地包含他人在先具有一定知名度或者显著性较强的文字商标。
2、图形商标审查时,以下近似情况容易误导消费者对商品或服务来源产生混淆的都会被判定为近似商标。
(1)商标图形的构图和整体外观近似;
(2)商标完整地包含他人在先具有一定知名度或者显著性较强的图形商标。
3、组合商标审查时,以下近似情况容易误导消费者对商品或服务来源产生混淆的都会被判定为近似商标
(1)商标汉字部分相同或近似、商标图形部分近似;
(2)商标外文、字母、数字部分相同或近似;
(3)商标中不同语种文字的主要含义相同或基本相同;
(4)商标文字、图形不同,但排列组合方式或者整体描述的事物基本相同,使商标整体外观或者含义近似。
1、缴费人可以直接向专利局或专利局各代办处缴纳专利费用,查询专利局代办处信息可登陆其官网。
2、电子申请注册用户,可以通过登录中国专利电子申请网使用网上缴费系统缴纳专利费用。其中个人用户可使用银行卡支付方式,专利代理机构和企事业单位用户可以使用对公账户支付方式。
3、缴费人也可以通过银行或邮局汇付专利费用。通过银行或邮局汇付专利费用时,应当在汇款单附言栏中写明正确的申请号(或专利号)、费用名称(或简称)和金额。
专利费用的缴纳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1、申请费:申请费的缴纳期限是自申请日起算两个月内或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与申请费同时缴纳的费用还包括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要求优先权的,应同时缴纳优先权要求费。
2、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实质审查费的缴纳期限是自申请日(有优先权要求的,自最早的优先权日)起三年内。
3、复审费:复审费的缴纳期限是自申请人收到专利局作出驳回申请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
4、著录事项变更费等:著录事项变更费、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费、无效宣告请求费的缴纳期限是自提出相应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
5、恢复权利请求费:该项费用的缴纳期限是自当事人收到专利局发出的确认权利丧失通知之日起二个月内。
6、延长期限请求费:申请人对专利局指定的期限请求延长的,应在原期限届满日之前提交延长期限请求书,并缴纳费用。
7、专利登记费、授权当年的年费、公告印刷费、印花税:上述费用的缴纳期限是自申请人收到专利局做出的授予专利权通知书之日起两个月内。
8、年费:授予专利权当年的年费,应当在专利局发出的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中指定的期限内缴纳,以后的年费应当在上一年度期满前缴纳。缴费期限届满日是申请日在该年的相应日。
对于想要创立自己品牌的人来说,应该明白,商标注册不一定100%成功,你想好的品牌名不一定就是你的品牌名,因为谁都不能保证自己的想法和其余几十亿的人绝对不同,想出的标识一定绝无仅有。所谓磨刀不误砍柴工,事先商标查询,避免近似,才可能用独一无二的标识为品牌命名。
一、商标查询,助您赢在起跑线上:
1、在中国,商标注册遵循在先原则。截至2017年5月底,我国商标累计申请量已达2384.2万件,累计注册量1547万件,有效注册商标量1322.2万件,简单的常用字组成的标识,几乎都已经被注册为商标,如果不查询就注册,存在极大地被驳回风险。
2、不查询就注册,损耗时间与金钱。申请被驳回,不仅损失商标注册费,前期的品牌推广也付诸东流,重新申请又要近2年时间,还不一定能成功,这样商家等于直接放弃了市场,损耗人力、财力、物力,有可能让一个刚刚起步的初创公司面临倒闭。
3、事先查询,事半功倍。事先查询虽不能保证申请100%通过,但可提早发现相同或近似商标,方便对自己的商标进行修改、调整,避免构成侵权,减少不必要的品牌推广费用,达到事半功倍。
二、我国商标设计提倡原创虽然商标查询结果显示可以申请,但提交后却被驳回,很多企业都不明其因,商标查询结果不准确吗?其实这不能说明商标查询不准确,因为商标查询存在几个月的盲期,即商标申请已受理,但是在一段时间内是无法查询到的。所以,避免这种情况最好的办法就是商标设计尽量保持原创,这样遭遇驳回的几率就比较小。
三、选择正规的商标代理机构商标查询看似简单,但其实也是个技术活,没有一定的经验积累没办法保证查询的准确性,所以一般正规的机构商标查询工作是由专人负责的。高沃商标代理人对于商标查询具有丰富经验,能够采用综合、拆分、跨行业等等各种方式进行查询,尽量确保查询结果的准确。建议您在申请注册以前,可以多设计几个商标,并委托高沃知识产权代理机构查询,结果出来之后,至少保证我们有可选择的余地。或者是结果显示商标注册的通过率不高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根据我们的意见对原有商标进行修改并再次查询、提交申请,从而降低商标注册失败的系数。
针对专利行政保护力度较弱、专利执法力度不强等问题,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话剧院院长朱海燕近日提出建议,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专利行政执法工作责任制度以及专利纠纷行政调解、行政执法协作、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三大机制”,提升专利行政执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加强专利行政执法,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基本保障。
因此,必须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专利行政执法工作责任制度,将专利行政执法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消除执法办案中的推诿现象。同时还要进一步建立完善“三大机制”,即创新专利纠纷行政调解工作机制,根据专利类型和纠纷的实际情况,简化调解程序,快速有效地调解纠纷;建立健全专利行政执法协作机制,加强专利行政执法部门之间以及与其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部门、司法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沟通交流,组织联合执法行动;强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建设,设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与举报投诉工作站,切实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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